一、工业投资基金
1.工业投资基金的看法
工业投资基金通常称为危害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加入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治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
2.工业投资基金的特点
工业投资基金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投资工具主要为非上市企业。
(2)投资期限通常为3-7年。
(3)积极加入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治理。
(4)投资的目的是基于企业的潜在价值,通过投资推动企业生长,并在合适的时机通过种种退出方法实现资本增值收益。
工业基金涉及到多个当事人,具体包括:基金股东、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效劳机构,其中基金治理人是卖力基金的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治理的机构。
(1)公司型工业投资基金是以股份公司形式保存或者以有限合资形式设立,基金的每个投资者都是基金公司的股东或者投资人,有权对公司(企业)的经营运作提出建议和质疑。公司型工业投资基金是法人(合资人),所聘请的治理公司权力有限,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彻底疏散,投资者将差别水平地影响公司的决策取向,一定水平上制约了治理公司对基金的治理运作。
(2)契约型工业投资基金不是以股份公司形式保存,投资者不是股东,而仅仅是信托契约确当事人和基金的受益者,无权加入治理决策。契约型工业投资基金不是法人,必须委托治理公司治理运作基金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获得彻底疏散,有利于工业投资基金进行恒久稳定的运作。由于治理公司拥有充分的治理和运作基金的权力,契约型工业投资基金资产的支配,不会被众多小投资者追求短期利益的意图所影响,切合现代企业制度运作模式。
(1)选择拟投资工具;
(2)进行尽职视察;当目标企业切合投资要求后,进行交易结构;在对目标企业进行投资后加入企业的治理;
(3)在抵达预期目的后,选择通过适当的方法从所投资企业退出,完成资本的增值。
工业投资基金对企业项目进行筛选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治理团队的素质被放在第一位,一个团队的优劣将决定企业最终的成败;
(2)产品的市场潜力,如果产品的市场潜力巨大,那么纵然目前尚未带来切实的盈利,也会被基金所看好;
(3)产品的奇特性。只有具有奇特性的产品才具有竞争力与未来的生长潜力。
二、政府引导基金
1.政府引导基金的看法
政府引导基金又称创业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并吸引有关地方政府、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股权或债权等方法投资于创业危害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危害投资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生长的专项资金。
政府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创业投资行为,支持首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立异。政府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务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应,克服纯粹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通过勉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恒久、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缺乏。引导基金的运作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科学决策、防备危害。
创业危害投资中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有以下四点:
(1)支持阶段参股。引导基金向创业危害投资机构参股,并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划定的期限,支持设立新的创业危害投资机构,扩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总量。
(2)支持跟进投资。引导基金与创业危害投资机构配合投资于首创期中小企业,以支持已经设立的创业危害投资机构,降低其投资危害。
(3)危害补贴。对己投资于首创期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创业危害投资机构予以一定的补贴,增强创业投资机构抵御危害的能力。
(4)投资包管。创业引导基金对有投资价值、但有一定危害的首创期中小企业,在先期予以资助的同时,由创业投资机构向这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础上,引导基金再给予第二次补贴,以解决创业危害投资机构因担心危害、想投而不敢投的问题,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中小企业效劳机构尤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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